您好,现在怀孕需要在男方家办准生证,但是其他需要在我家开一个生第一胎的证明,但是我家以各种理由不让开9月初知道有宝宝的,后面就准备着手办准生证了,需要在我家开一个证明说明我确实生的第一胎。家人去后,计生主任说我结婚两年谁知道我是不是第一胎,说要开会的时候上报(2010年10月结婚)其实是不是第一胎他们最清楚一查就可以查出来的~我的户口是在当地的国税局里的,也行就因为这样十分的麻烦!后开完会直接是副局长跟家人沟通,还是不让开,理由是我嫂子没有上环,我嫂子不上环就不给我开这个证明!难道政府人员就可以这样欺负百姓吗?没办法,我在网上当地的政府留言希望他们可以介入沟通一下,沟通结果是要男方家开一个证明,说明我老公的身份和我以后的计生问题都归男方家管,他们不管了。我们让步了,男方家也开了证明,家里人去了还是不让开,说证明上的章像先盖章再写字的,像假的,他们要核对一下!核对后家人又去,这次的理由是证明上没有写我以后归男方家管理这几个字!还是不让开!我十分不能理解,他们有权这样做吗?现在求助无门,希望您可以尽快给我答复!谢谢!我想知道这个证明需要男方家开这样的证明吗?这个本身就是女方家的责任,只要他们证明我这是第一胎是不是就要给我开证明,有拒绝的权利吗? |